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kj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1220

各学院:

根据苏科区发〔2021〕64号文件通知(见附件1),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我校“科技副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引进人才。

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申报组织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人才及人才派出单位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

四、申报受理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受理工作。 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五、申报要求

1、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须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项目申报书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截止时间5月30日。

2、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胶装后报送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报送清单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A4型纸张,注明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中的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必须为原件,副本可以是原件的复印件)。具体提交要求和截止时间以申报企业所在地科技局要求为准。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3、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部门:科技产业处

联系人:朱迎新

联系电话: 86176886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苏科区发〔2021〕64号).pdf  

 

                                                         科技产业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