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kj发布时间:2021-04-20浏览次数:1891

各单位、部门:

省教育厅已下发通知,对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出部署。结合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对我校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1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市厅级课题管理,共分3类: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包括(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和“四史”研究专项;(2)深入推进江苏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3)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思政重大专项”);(4)其他重大项目。限报2项,除上述限额外,可申报思政重大专项4项,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2项,辅导员申报2项。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限报10项。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专题项目”),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党建研究专题项目、纪检监察专题项目、财务管理专题项目、外语教学专题项目等。除思政专项外,其他专题项目分别以各组织单位申报通知为准,立项结果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限报10项。

二、申报条件

1.重大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2.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3.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1个申报人,每位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4.思政重大专项仅面向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思政重大专项的辅导员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专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申报各类项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或辅导员,应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或教育部高校辅导员信息系统完成备案。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要求重大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2份、《课题论证活页》5份)报送科技处。专题项目、一般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完整1份B表单独装订5份,夹在申报书中),电子版申报书(按照学校+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课题论证活页和申报一览表由各部门汇总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电子档发送到科技处指定邮箱。

4、申报时间:材料报送到科技处截止时间为202158日。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评审时采取匿名评审方式。评审结束后,结果在校内网站公示不少于5日。请各位申报人关注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相关附件及未尽事宜请查看附件教育厅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袁均福  联系地址:行政楼214室; 联系电话:86176892;电子邮箱:jmikyc@163.com

科技产业处

 

2021420

附件: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书

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申报书

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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