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苏教高2008〕16 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1-21浏览次数:741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
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苏教高〔2008〕16 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了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促进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办出高职特色,开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新局面,形成江苏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新优势,更好地为富民强省和“两个率先”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苏政发〔2006〕26号),现提出如下意见:
  1.以就业为导向,明确人才培养工作的思路和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内涵建设为重点,走产学研结合发展的道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终身学习理念,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学习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
  2.以品牌特色专业为龙头,创新专业建设机制。根据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办学条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的趋势,根据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状况,所有高职院校都要遴选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优先支持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凸显以及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的专业点,建立以品牌、特色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若干专业群,形成国家、省级、学校三级特色专业建设体系,提高专业建设整体水平;要加强专业建设的中期评估工作,对不符合市场和社会需要、就业率连续三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减少或停止安排招生计划。积极推进行业、企业全程参与专业建设的新机制,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逐步构建专业认证体系,与劳动、人事及相关行业部门密切合作,使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使有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90%以上。
  3.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抓手,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各高职院校要以国家和省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加快学校的精品课程建设,形成国家、省和学校的三级精品课程体系;要创新课程开发体系,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工学结合的课程和教材;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要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重视优质教学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不断推进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优质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扩大受益面。
  4.以实训基地建设为重点,抓好高职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实验、实训、实习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及其专业群的布局结构,整合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则,紧密联系行业企业,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创新建设机制,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加强实验室、实训基地和实习基地建设,使所有开设的专业都有满足要求的实验、实训和实习基地。要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多种功能,使实训基地成为学生教学和训练的主要场所、教师双师素质锻造和科研的平台、校企合作和生产服务的基地、社会服务的窗口、技能鉴定的场所。要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合作新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要大力推进校外顶岗实习,使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重点建设一批服务面广、装备水平高、机制灵活、效益突出、开放共享的省级高职实训基地,并力争进入国家级实训基地行列。
  5.以“双师”为骨干,加强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内在要求,根据国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改革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调动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引导教师为企业和社区服务。实行“访问工程师”和出国进修制度,教师通过挂职、合作研发等多种形式,深入到专业对应的行业企业一线,系统掌握业务技术流程,强化实践技能。开通高职院校引进企业技术人才的渠道,实现智力柔性流动和人才资源共享。每个专业至少要培养和引进1―2名专业带头人,培养4―6名骨干教师,聘请4―6名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完善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资格评聘办法,针对高职院校重实践、重技能、重应用的特点,单独制定相应的条件标准,实行分类评审;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聘用程序、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各高职院校要加强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努力形成国家、省、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梯队,提高高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6.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以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由学校提供管理、场地和部分师资,企业提供项目、设备、技术、实习实训基地、兼职教师和就业机会,发挥企业和用人单位的主导作用,构建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学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引导建立企业接收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各高职院校要鼓励师生以实训基地为载体,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积极开展应用层面、推广层面的技术、方法和产品的研究,加强教师和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7.以评估为手段,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高职院校要强化质量意识,完善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要巩固第一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成果,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证的组织体系和长效机制,形成高职院校自我发展、自我评价、自我约束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逐步完善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我省将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指标体系,创新评估方法、手段,简化评估程序,着重内涵建设、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和整体水平的提高。要改革教学评价方式和考试方法,采用笔试、口试、答疑、现场考试、操作类型考试等多种测试形式,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进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逐步推行全省高职院校之间学分互认。
  8.以国际合作为平台,提升江苏高职教育国际竞争力。积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办学。把高职教育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优先领域,举办多种形式的学历和培训教育,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和优质高职教育资源,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引进国际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有计划地聘请外国教师,提高江苏高职教育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扩大高职教育国际人才交流和学术交流,推进学生互换、教师互派和学者互访,组织千名高职院校的“双师型”骨干教师赴国外培训。主动参与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竞争,大力拓展毕业生海外就业市场和留学深造渠道。借助国际合作的平台,推动江苏高职教育走向世界,提升江苏高职教育国际竞争力。
  9.以体制改革为活力,创造江苏高职教育集约发展新优势。职业教育集团是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集约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深化校企全面合作、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重要平台,是创建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优势的重要手段。鼓励组建以产学研为主要纽带、以高职院为龙头、企业和高、中职院校广泛参与、跨地区的行业性职教集团。已组建的职教集团,要创新合作机制,激发集团成员参与动力,增强集团成员凝聚力,促进集团成员深度融合,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形成江苏高职教育集约发展新优势。各高职院校要积极参与当地区域教学联合体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教师互聘,图书通借,学分互认,共同培养。大力发展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把民办高职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探索完善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努力形成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制定鼓励民办高职院校建设用地、资金筹集等相关政策措施,在招生就业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高职教育领域,参与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和后勤服务。依法加强对民办高职院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健康发展。
  10.以示范性院校建设为契机,构筑江苏高职教育新高地。国家和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必须按照示范性院校建设规划,认真实施建设方案和建设项目,加强绩效考核,提升综合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做建设的示范、发展的示范、改革的示范和管理的示范,努力建设成为国际或国内一流的高职院校;示范性院校要开放共享教学改革成果和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省高职院校加快改革与发展,办出特色、提高水平,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其他高职院校要借助示范院校建设的平台,充分利用他们提供的优质教学资源和教学改革成果,高起点地推动自身建设、改革和发展,在若干专业或领域形成特色和优势,提升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江苏高职教育整体实力再上新台阶。
  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使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成为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工程”和“全员工程”,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教学质量的首要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要进一步加强高职教育的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宣传高职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贡献,赢得社会的认同和尊重,形成全社会重视和支持高职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高职教育的理论研究,积极探索高职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促进江苏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